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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2017-2018年度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9-02-21作者:宣一来源:党委宣传部浏览次数:1382

本网讯 近日,在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印发的《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街道(乡镇)文明社区(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我校荣获“2017—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探索新做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着力培育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校党委历来重视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学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具体办学中,我校作为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全校上下师生齐心协力,推进我校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我校文明高度。

我校已连续十余年荣获武汉市文明单位称号。多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平安校园”、“武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获评省级文明校园“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状”“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据了解,武汉市市级文明单位每两至三年评选一届。今年,我校将以举办军运会为契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指示精神,在全校上下掀起全员参与的热潮配合武汉市办好一届世界水平、中国特色、具备新利体育名片色彩的军运会。同时做好迎接2020年本科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我校将持续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在促进区域新利体育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中发挥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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