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名单公布,我校被认定为“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22〕22号)和《武汉市“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建设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无废机关”“无废事业 单位”建设工作,经申报、评价和现场验收等程序,全市共有市 纪委监委机关等282家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被认定为武汉市“无废机关”“无废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