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利体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修订)》(武商院〔2017〕86号)规定,对“蔡甸油炸猪肉丸配方改良及生产工艺创新”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及简介
成果名称:蔡甸油炸猪肉丸配方改良及生产工艺创新
成果完成人:王辉亚、杨军、戴涛、刘虓、孙骏、吴胜、李明晨
简介:本成果采用武汉蔡甸本地猪肉为主要原料,通过实验数据指导工艺改良、生成新型配方,以区别于传统生产,使之更适应现代工业化标准化生产方式,以推广蔡甸饮食标签。
本产品的技术成果优势为:
1.整个生产过程有工业化生产指标,食材、操作、卫生均有标准化控制。
2.节约食材、用料成本可下降19%。
3.标准化生产摒弃传统产品的不合理的生产方式、打破时间、空间局限性,拓展了销售渠道,延长了产品货架期。
二、拟交易价格
转化方式:技术成果转让
协议定价:人民币5万元
三、价格形成过程
经全体成果完成人同意,并与使用企业协商,使用企业经过市场询价、比价后,双方同意以技术成果转让的方式,使用该成果的核心技术帮助其设计相关产品,以5万元实施技术成果转让及技术指导。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27-84791358
科研处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