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21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暨文明创建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省委省政府表彰决定。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4-2016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第一届省级文明家庭和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鄂文[2017]97号)精神,我校获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暨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称号。
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试点学院、后勤社会化等改革项目,夯实人才强校基础,加强科学研究工作,扎实推进转型发展,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党员进社区、新青年下乡等服务活动,打造校园文化“一院一品”,着力网络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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