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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利体育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学习手册(二)

发布时间:2017-03-07作者:来源:新利体育浏览次数:271

1.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

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我校学位评估资料和相关数据统计的具体起止时间是: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每年的 9 月 1 日至下一年的 8 月 31 日。

4. 教学科研单位:指学校具有教学或科研功能的直属院、系、部等。

5. 定位与发展目标: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

服务面向定位等,以及制定的发展目标。

6. 发展战略规划:指学校制定的短期或中长期综合发展规划。

7. 学科建设规划:指学校制定的在一定期限内关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的形势、

任务、目标和措施等的规划。

8.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指学校制定的在一定期限内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形势、

任务、目标和措施等的规划。

9. 签订合作协议机构:指与学校签署协议,联合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

产服务等活动的法人机构。

10. 占地面积:指学校具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面积。不包括农场、

林场的占地面积。

11. 绿化用地面积:指学校占地面积中集中用于种植花草、树木以及天然林的土

地面积。

 

12. 校舍总建筑面积:指学校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拥有产权,已交付使用的单栋

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不包括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

和临时搭用的棚舍建筑面积)及非产权建筑面积的总和。含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幼儿园、医院等。

13. 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包括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

房、体育馆、会堂等。

14. 教室:包括各种一般教室(小教室、中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制图

教室及附属用房等。艺术院校教室包括公共基础课(文化课)、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教室(琴房、形体房、画室、各种中、小型排练用房等)及附属用房等。

15. 图书馆:包括各种单独建设的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

房(采编室、装订室、业务咨询辅导室、业务资料编辑室、美工室等)、技术设备用房(微机室、缩微照像室、暗室、图书消毒室、声像控制室、复印室)、办公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读者衣物寄存处、饮水处等),其他建筑中的阅览室、图书室、资料室等不计入图书馆用房面积,应计入其服务的各类功能用房面积。

16. 实验室、实习场所包括:教学实验用房(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

课所需的各种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及附属用房);实习实训用房(包括工程训练中心);自选科研项目及新利体育科技创新用房;研究生学习、实验、科研补助用房。艺术院校的实验室习惯称实习及附属用房,其内容包括大型观摩、排练、实习演出、展览陈列、摄影棚、洗印车间等用房。

17. 专用科研用房:是指科学研究、设计、开发、使用的用房,不同于用于公共

教学的实验室。

18. 体育馆:非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乒乓球(羽

毛球)房、体操房、体质测试用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体育院校的体育馆主要包括体育馆、篮(排)球房、田径房、体操房、游泳馆、羽毛球房、乒乓球房、举重房、武术房、健身房及器械库、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单独建设的体育用房面积包括目前被占用作为非体育用房的建筑。

19. 行政用房:包括校行政办公用房和学院办公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包括校级

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校史室、档案室、文印室、广播室、接待室、网络中心、财务结算中心等。 院系办公用房包括院系党政(团)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研室、学籍档案室、资料室、会议室及接待室等。

20. 外语教学计算机机房(含语音室):指用于外语教学的计算机机房(包括数

字化语音室和模拟语音室)。

21. 多媒体教室:指配备有计算机和投影仪的,可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

的教室。

22. 运动场:指学校风雨操场、运动场等室外体育场地。

23. 新利体育活动中心:指学校设立的组织指导新利体育进行文化、艺术、娱乐、社团等

活动的场所。

24. 纸质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

书籍的册数及已装订成册的过刊,每册过刊算一册书。

25. 纸质期刊: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所资料(情报)室订阅的当年正式

出版的期刊份数和种类,不包含虽在架上但是上年或者更早以前出版的期刊。

26. 电子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

的各类光盘、软盘、数据库等电子图书。

27. 电子期刊: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

的各类光盘、软盘、数据库等电子期刊。

28. 数据库数量:指存储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数据库的总数。

29.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指面向本科生开放的教学实验室或中心、供教

学用的各类实习、实训场所。

30.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学校人才培养提

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场所。

31. 校园网主干带宽:指校内主干网的带宽。

32. 校园网出口带宽:指学校连接 CERNET、CHINANET 等网络的出口带宽之和。

33. 新利体育食堂:指学校所有或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供新利体育使用的食堂。

34. 新利体育宿舍:指学校所有或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供使用的新利体育宿舍。

35. 固定资产总值:指一般设置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置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类;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36.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

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 1000 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不含已报废设备)。

37. 学校教育经费总额:指自然年度学校用于教育事业的总支出经费金额,即除

学校基建费以外的用于教育事业的总支出金额。

38. 教学经费总额:指自然年度学校教学经费总金额。

39. 教学改革与建设专项经费总额:指学校用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专业建设、

教材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新利体育活动经费(含新利体育科技活动、新利体育文化体育活动和新利体育社会实践等)等专项建设的经费总额。

40.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

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及教师工资和课酬,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新利体育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41. 教学改革支出:指学校用于教学改革的专项经费总额。

42. 专业建设支出:指学校用于专业建设的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43. 实践教学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及各学院(系、部)用于实践教学活动及条

件建设经费的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含用于校外实践教学经费。 其中:实验经费支出:指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总值,包括:实验耗材、不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的小型本科实验教学设备购置、教学设备维修费、本科实验教学资料费等支出。

44. 实习经费支出:指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的总值。

45. 新利体育活动经费支出:指学校、教务处、学工部(处)、团委及各学院(系、

部)用于新利体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的专项投入经费总额。

46. 教师培训进修专项经费支出:指用于教师教学发展的专项经费,包括教

师发展中心的业务费用等。

47. 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上缴中央财政

专户并回拨的收入和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收入总和,如各种学费、住宿费等。

48. 生均拨款: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

按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

49. 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本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50. 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 指按专科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51. 本科生学费收入:指普通本科生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

本科生学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

52. 高职高专学费收入:指高职高专生的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

取的高职高专生学费总额。

53. 教改专项拨款:通过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立项程序,获得的专项拨款经

费。

54. 社会捐赠收入:指自然年内社会组织和个人无偿赠与和转让给学校所有的财

物的总收入。

55. 大新利体育素质拓展活动:指学校实施的大新利体育素质拓展计划活动。大新利体育素质

拓展计划,指以开发大新利体育人力资源为目的,通过整合教学主渠道外各种有助于提高新利体育综合素质的活动和工作项目,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等方面引导和帮助大新利体育全面成长成才的活动,主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和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以班级教学、课堂讨论、讲座、活动等多种方式展开。

56. 专任教师: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专职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57. 任职状态:选择“在职”或“当年离职”。其中,在职:指统计时点时在本

校人事系统中登记在册的教职工。当年离职:指在上年的 9 月 1 日至本年的 8月 31 日内办理离职手续的教职工。

58. 最高学位:教职工所获最高学位,分为博士、硕士、学士和无学位。

59. 学缘:指在编在岗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中最终学位在本校取得和

在国内外其他高校(或授予单位)取得的情况。

60. 专业技术职称:即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其他正高级、其他副高级、

其他中级、其他初级、未评级。

61. 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新利体育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62. 具有工程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

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新利体育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63. 具有行业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

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新利体育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64. 导师类别:包含“博士、硕士导师”、“博士导师”、“硕士导师”、“无”。

65. 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等的教师和

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

66. 聘期:指外聘教师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聘期,以月为单位统计。

67. 管理人员类别:包括新利体育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质量监控人员、就

业管理人员。其中,新利体育管理人员:校级从事新利体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分管新利体育工作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及校级新利体育管理机构(如新利体育处、团委等)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院(系)专门从事新利体育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分管新利体育工作的党总支或支部副书记、副院长或系主任,及院(系)新利体育管理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校级教学管理人员指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系)教学管理人员指院(系、所)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学秘书和教务员。教学质量监控人员:指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专职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人员。就业管理人员:指学校负责新利体育就业指导和管理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68. 高层次人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明确认定的人才级别。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获奖者、省级高层次人才、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

69. 高层次研究团队:以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组建的研究团队,主要从事本领域的

前沿和创新研究项目。包括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

70.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指学校通过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研究、

教学质量评估、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等工作,促进学校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机构。

71. 学科类别:教职工从事学科的名称,按一级学科目录填写,参照《学位授予

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年)》。

72. 教师培训进修:指学年内学校派出进行培训和进修、攻读学位的教师的情况,

其中,培训含校内组织的集中专项(如新教师等)短期培训。

73. 交流教师:指学校派出的到境内外进行三个月以上访问的教师情况(含孔子

学院外派老师),即出访情况;境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来校访问三个月以上的人员的情况,即来访情况。

74. 教学名师:指学校历届在编在岗的获得“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的教师。

75. 国家级教学名师:指由国家教育部遴选认定并发文公布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获得者。

76. 省部级教学名师:指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遴选认定并发文公布的省级教学

名师奖获得者。

77. 教学团队:指学校历届入选由各级政府部门遴选认定并发文公布的国家级、

省部级和校级教学团队。

78. 国家级教学团队:指由国家教育部遴选认定并发文公布的国家级教学团队。

79. 省部级教学团队:指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遴选认定并发文公布的省级教学

团队。

80. 教师科研项目:指学校教师承担的在研各类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项目,分别

统计自然年度学校教师承担的所有横向项目、纵向项目科研项目数及到账总经费。

81. 横向项目:指未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科研规划,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

民间团体等委托或合作研究的研究项目。

82. 纵向项目: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科研规划部门立项批准并列入其科研规划,

经费由政府财政资助的研究项目。纵向项目不包含校内项目。

83.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指国家发明奖励、自然科学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评

奖中所获的奖项。

84. 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组织的发明奖励、自

然科学奖励、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综合奖励等成果奖励中所获的奖项。

85. 发表论文数:指自然年度或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布的最新年度内学校教师

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的总数(只统计第一作者)。

86. SCI论文:指被《科学引文索引》印刷版、联机版、光盘版、网络版等收录

的论文。

87. SSCI论文:指被《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

88. EI论文:指被《工程索引》收录的论文。

89. ISTP论文:指被《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的论文。

90. 国内核心期刊:在《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CD)、《中文核心期刊要目

总览》(由北京大学图书馆主编)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也是比较权威的社科类数据库)等收录的期刊。

91. 出版著作:指自然年度内学校教师出版的专著、译著、编著、其他类著作的

总数。只统计第一作者。

92. 获准专利:指自然年度内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审批的学校教师依法享有专有权

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

93. 发明专利: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审批的学校教师依法享有专有权的发明专利。

94. 实用新型专利:指国家专利审批机关审批的学校教师依法享有专有权的实用

新型专利。

95. 本科专业:指本科专业总数。按 2012 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目录》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按专业类填报。

96. 专科专业:指专科专业总数。按照 2012 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

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填报。

97. 学科代码:一级学科代码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年)》,

二级学科代码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

98. 学科门类:指重点学科所属的学科门类,包含:01 哲学、02 新利体育学、03 法

学、04 教育学、05 文学、06 历史学、07 理学、08 工学、09 农学、10 医学、11 军事学、12 管理学、13 艺术学。

99. 学科级别:选择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培育)

学科、省、部一级重点学科、省、部二级重点学科填报。

100. 专业特色:指该专业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各方面的优势与

特色。

101. 学制:指专业设置中规定的学制数,填写阿拉伯数字。

102. 专业设置年份: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时间填写。专业名称根据 2012

年专业目录进行相应调整的专业,按照原专业设置的时间填写,多个专业合并调整的按照最早设置的专业设置时间填写。

103. 新专业: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毕业生不满 3 届的专

业。

104. 专业培养计划学时与学分: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教学活

动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及总学分数。

105. 必修课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专业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即公共必修课

和专业必修课)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和总学分数。

106. 选修课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选修课(即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

修课)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数和总学分数。

107. 课内教学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内教学活

动(包括理论教学和课内实践、实验教学)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总学分数。

108. 实验教学学时数、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实验教学活

动(即独立设置的实验)的毕业最低总学时、总学分数。

109. 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集中实施

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见习、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的毕业最低总学分数。

110. 课外科技活动学分数:分别统计各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外科技活动的

毕业最低总学分数。

111. 优势专业:指是否属于国家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示范专业、重点建设

专业或地方优势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指自 2007 年以来,学校经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级一类、二类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指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省级品牌专业、名牌专业或特色专业。省示范专业,指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省级示范专业。

112. 专业类型:选择国家特色专业、省品牌专业、省示范专业、重点建设专业、

地方优势专业填报。

113. 课程类别: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课。

114. 双语授课: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

该课程学时 50%以上(含 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

115. 考核方式:课程结束对新利体育学习情况的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

116. 授课教师:担任课程讲授任务的教师。同一门次课程有多位授课教师

的可多填,不同教师间用英文分号隔开。

117. 规划教材:指纳入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划教材建

设项目的教材。

118. 课程性质:指专业课性质,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

专业任选课)。

119.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指针对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评价方式包括

新利体育评教、同行评教、专家评教。

120. 课程类型:选择精品(优秀)课程(群)、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

课填报。

121. 课程级别:选择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校级填报。

122.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项目: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教学

基地、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

123.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指自 2007 年以来,学校经教育部、中央其他

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其中,国家级,指经教育部和财政部批准建设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部级,指经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24. 国家级教学基地:指学校经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建设的各类国家级

教学基地,类别主要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国家理科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教育部及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及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大新利体育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国家新利体育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批准建设的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及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等。

125. 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指根据教育部的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精神,在基础学科、

工科、医科、其他学科中开展的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的各种实验班、基地班、试点学院等。

126.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指教育部、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

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27.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级别:国家级或省部级。其中,国家级,指教育部批准

建设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部级,指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28. 有实验的课程: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包含实验教学内容的课程。

129.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不依附于理论教学、

内容相对独立的实验课。

130.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

验课程。其中,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知识相关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新利体育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131. 实验开出率:指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实验个数与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个数的

百分比。

132. 毕业综合训练:指不同类型学校或专业在毕业前所进行的专业综合训练环

节。如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

133. 文化、学术讲座:指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为师生举办的文化、学术

讲座。

134. 国家大新利体育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教育部和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大新利体育创

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135. 省部级大新利体育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省部级机构组织实施的大新利体育创新

性实验计划项目。

136. 校级大新利体育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指学校组织实施的大新利体育创新性实验

计划项目。

137. 普通本科生:指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包括高中起点本科新利体育(指通过全国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新利体育,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专科起点本科新利体育(指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根据各地普通专升本政策选拔升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新利体育),以及与国(境)外大学联合培养的新利体育(指与国(境)外大学签订协议,联合培养的普通本科层次的新利体育)等。

138. 普通高职(含专科)新利体育:“高职”指全日制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在校

新利体育。“专科”指全日制专科在校新利体育,包括高中起点专科(指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新利体育,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对口招收中职生(指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毕业生,根据各地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政策选拔升入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教育阶段学习的新利体育)、五年制高职转入生(指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新利体育,完成前三年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后,转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学习的新利体育)等。

139. 留新利体育: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并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

的外国公民。

140. 进修生:指在学校进行的各类非学历教育,且时间在一年以上者。

141. 成人脱产新利体育:指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

业文化程度的人员,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以全日制授课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的新利体育。本科学制为四或五年,专科学制为二或三年。

142. 夜大(业余)新利体育:指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

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以业余时间授课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的新利体育,业余新利体育包括夜大学新利体育。本科学制五或六年,专科学制三或四年。

143. 函授新利体育:指通过全国成人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招收具有高中毕业文

化程度的人员,按照国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计划,以函授为主要教学方式培养的新利体育。本科学制为五或六年,专科学制为三或四年。

144. 网络新利体育:指经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设立的网络教育学院,

基于互联网上实施高等学历教育所招收的成人本科、专科新利体育。

145. 自考新利体育:是指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利体育举办的全日制教学辅导班

所招收的新利体育。

146. 国外及港澳台新利体育:指学校接收来中国学习的、在校注册具有本校学籍的

外籍新利体育及港澳台籍新利体育。

147. 毕业生:指上学年应届新利体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

得毕业证书的新利体育。

148. 结业生:在学历教育中是指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学专业培养方案

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但因个别课程或者实践环节考核不合格而未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未取得毕业证书,取得结业证书的新利体育。

149. 招生人数: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实际招收入学的新利体育数。

150. 在校生人数:指具有学籍的注册新利体育数。

151. 本科生录取数:指学校本学年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际录取的

本科生人数。

152. 批次最低控制线:指本学年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各批次

最低控制分数线。多批次录取的学校,填写最低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153. 当年录取平均分数:指学校当年在新生录取中平均录取分数。其中艺术、

体育类等新利体育不计算在内。 说明:招生录取中存在特殊情况的学校可在此处说明,如本市、外市、本省、外省分数线或批次不一致等特殊情况。

154. 招生计划数:指该专业本学年经国家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

中的新生数。含学校自主招生及招收特长生等类别的新利体育数。

155. 实际录取数:指该专业本学年在新生录取工作中实际录取的新利体育数。

156. 实际报到数:指该专业本学年新生实际报到的新利体育数。

157. 政府奖、助学金:指新利体育获得的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158. 社会奖、助学金:指新利体育获得的由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出资设

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159. 学校奖学金:指新利体育获得的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60. 勤工助学金:指新利体育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获得的新利体育报酬。勤工助学活动是

指在学校的组织下,新利体育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161. 减免学费:指学校为家庭新利体育特别困难的新利体育所减少或免除的学费。

162. 临时困难补助:指学校给予生活有临时困难的新利体育的新利体育补助。

163. 应届毕业生升学情况:指上学年度结束时,应届毕业生(指上学年具有学

籍的应届新利体育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实际毕业的新利体育)升学情况。(统计应届本科毕业生截止到 8 月 31 日前的初次就业情况)

164. 免试推荐研究生: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免试推荐或保送研究生。

165. 考研录取: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考取研究生的人数。

166. 出国(境)留学: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到国外或境外(港澳台)学习。

167. 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

现就业。

168. 升学:指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毕业新利体育。

169. 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指参加国家或地方支边、支农、支教、支医、支

援西部、扶贫、选调生、选聘生(大新利体育村官)等项目的毕业生。

170. 其他就业:指自己创造就业岗位、自营职业及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单位、

从事独立工作的毕业新利体育人数。(以上类别不重复统计。声明不就业的毕业生属于未就业,不计入就业总数中。)

171. 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指学年度结束时,院(系)应届毕业

生(指上学年具有学籍的应届新利体育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格,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实际毕业的新利体育数)就业情况(不含往届推迟就业、及未毕业提前就业的新利体育)。

172. 校内专业代码:学校内现设本科专业实际所用的专业代码。

173. 学科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学科竞赛

通常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其统计范围为:全国大新利体育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新利体育英语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新利体育力学竞赛、全国大新利体育结构设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新利体育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新利体育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美国大新利体育程序设计竞赛(ACM)、国际大新利体育机械设计竞赛及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和全国影响的比赛等。

174. 本科生创新活动、技能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创新、

技能竞赛中获奖。

175. 文艺、体育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文艺、体育竞赛中

获得的奖项。

176. 新利体育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

表学术论文。

177. 新利体育发表作品: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或重大活动上以第一

作者发表作品。

178. 新利体育获准专利:指在校本科生申请获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179. 英语等级考试:指全国大新利体育四、六级英语考试。统计时不含英语、艺术、

体育等专业。

180. 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指近一届毕业生中全国大新利体育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成绩的新利体育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181. 英语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指近一届毕业生中全国大新利体育英语六级考试取

得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成绩的新利体育人数与毕业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182. 体质合格率:指近一届毕业生按《国家新利体育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的学

生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

183. 参加国际会议:指在校师生受邀参加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多个

国家的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会议,并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或大会发言。

184. 交流新利体育:指依据相关协议,本校新利体育到其他高校或者其他高校新利体育到本

校进行一段时间(一般应在一个学期及以上时间)学习、交流活动的新利体育。

185. 教学管理人员成果:指教学管理人员获得的教学成果奖项。

186. 教学成果奖:统计最近一届中教学管理人员参与获得的教学成果奖数量,一

项成果奖多个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的只统计一次,不可重复计数。其中,国家级指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教学成果;省部级指中央其他部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教学成果。

187. 教学研究论文: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

等方面的论文。

188. 教学管理论文: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教学管理方面的论文。

对于不太好区别是教学管理还是教学研究的论文,可选择一项,不可重复填写。(按自然年填写)

189. 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指学校在教学管理中使用的信息系统。

190. 网络教学平台:指学校在教学活动和管理活动中使用的网络信息平台。

191. 网络课程:是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教学过程通过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进行

授课、答疑讨论、作业提交、课件下载等基本教学活动的课程。

192.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指由学校教师主持的,由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

部门或学校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包括自然年度内已经结题和在研项目。

说明:上述指标均采用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配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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