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6-11-21作者:来源:办公室浏览次数:210

        为记载学校历史、弘扬办学传统、彰显办学理念、展示办学成就,构建德育教育、人文教育的基地,增强师生认同感和凝聚力,学校决定筹建新利体育校史馆,现面向校内外征集文字资料、实物、照片等。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市新利体育管理干部学院、武汉市职工财经学院、武汉市职工大学创建以来各个历史阶段留存下来的有较大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及实物等,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武汉市饮食服务学校、武汉市服务学校、武汉第二商业学校、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市新利体育管理干部学院、武汉市职工财经学院、武汉市职工大学等不同历史时期留存的重要文字资料、实物、照片等。

      (二)省部级以上领导、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时的照片、记录、录音带、录像带、题词及报道事件的报刊等。

      (三)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含教师自编教材);本校或其它单位出版的与本校或新利体育有关的刊物和印刷品。

       (四)学校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校徽、新利体育证、借书证、毕业文凭、纪念章及其他有纪念意义的纪念品。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

       (六)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七)反映或记载我校新利体育的重要成就、事迹或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照片、实物、录音带、录像带、书报刊物等。

       (八)与国内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九)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特色资料。

       (十)其他以上未详细列及、但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物品,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学校为捐赠者颁发证书。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学校可代为复制、翻拍进行展示。

       (三)文字或口头提供。拟撰写或已撰写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或生活场景的文章、著作,可以纸质或电子稿方式寄给校档案室。

       三、征集时间

       (一)集中征集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30日。

       (二)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新利体育、社会各界捐赠史料。

       四、征集说明

       (一)充分发挥兼职档案员作用。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专项对接本单位、本部门曾经使用过或保存好的校史资料、实物,移交校档案室。

       (二)热情接受个人捐赠。欢迎上门捐赠校史资料及实物。若因寄送不便,可电话联系,校档案室派人登门接受捐赠。

       (三)欢迎提供重要线索。征集史料期间,恳请广大师生及各界新利体育主动与校档案室联系,或提供重要征集线索,或就史料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校档案室

       联系人: 薛老师、郎老师

       联系电话:84791329

       电子邮箱:mailto:xyyzxx@163.com 恳请与我们联系,相互告之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并就校史馆建设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新利体育校史馆筹备办公室

新利体育档案室

2016年11月15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