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我校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校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
通知指出,严格限制在学校公共区域内吸烟,学校教学楼、实验实训室、图书馆、体育馆、会议室、公共办公场所、食堂、新利体育宿舍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
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禁止乱扔烟头。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要认识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
该通知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拟定。
(编辑 商轩)